截至2013年底,我國共有1352個風電場并網發電,累計吊裝風電機組58601臺。2013年底風電并網裝機容量7716萬千瓦,占全國電源總裝機容量的6.2%;全年風電上網電量達1357億千瓦時,占全國上網電量的2.5%,同比增長0.5個百分點。此外,我國風電裝備制造業不但滿足了國內風電建設需要,也在逐步走向市場,成為我國具有競爭力的優勢產業之一。
但隨著風電規模擴大,我國風電產業也出現發展不協調、電網運行不適應、創新能力不強、支持政策落實不到位、市場監管不到位、棄風限電等問題。另外,我國風電上網電價與比較仍然偏低。價格調整將對風電企業沖擊較大。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全國風電行業虧損面有所擴大,達到50%以上。
從發展趨勢來看,風電作為新興產業,具有產業鏈長、對配套和支撐產業需求量大的特點,對經濟發展具有良好的帶動作用。隨著技術升級不斷加快,風電機組向著大型化和特性化發展。風電逐步由補充能源向主力替代能源發展,在電力系統中的比重將穩步上升,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地位逐步凸顯。
與會代表建議,中國能源轉型首先要從觀念上轉變,必須研究風電發展路線圖,從能源轉型和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更為清晰的能源發展戰略,并在其中考量風電發展的戰略地位。另外,只有擴大資源配置范圍,才可以解決目前風電發展的瓶頸問題。過去行業內更關注的是發電,現在還需要從包括微電網、儲能技術進步等角度來解決目前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風電運維市場迎來爆發期
隨著大批風電機組質保期的臨近,風電運營維護成為市場參與者眼中的一塊“肥肉”,都想進入分一杯羹。不過,目前我國風電運維市場仍未建立起明確規則,這也成為該市場有序發展的障礙。
在2011年之前,中國風電市場一直保持高增長的態勢,新增裝機容量從2005年的51萬千瓦一躍增長到2010年的1893萬千瓦,年均復合增長率超過100%。按照質保期五年計算,近幾年將有大批風電機組相繼出質保期,而過了質保期的風機,設備供應商再給風電場業主提供服務就要收取費用。
據《2015-2020年中國風電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2007-2013年,我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快速增長,2013年,我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為91412MW,占比重28.7%。2007-2010年,我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年復合增長率高達97.03%。
按照風電機組質保期3-5年進行計算,近幾年將有大批風電機組相繼出質保期,對于過了質保期的機組,設備商再給風電場業主提供服務就要收取費用。根據近幾年我國風電機組的裝機情況來看,風電運維市場存在巨大的潛力。業內預計,至2020年,我國風電運維市場總量將高達1000億元。
目前,風電運維市場的參與者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風電場開發商自己設立專門的運維公司,如大唐、華能、龍源電力等;另一類是大型機組和零部件制造商成立運維公司,向業主提供售后服務,如金風科技、聯合動力、明陽風電等;后一類就是專門做運維的第三方公司。
但在風電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對于近年來安裝的風電機組,有部分確實存在問題,但在質量保證驗收環節缺乏統一的標準、明確的機制和通常的信息公開渠道,風電機組不能進行正常質量保證期驗收的現象較為突出,導致質保金無法順利結算。例如,此次華能新能源對華銳風電的訴訟請求就主要集中在不退換質保金上面。因此,運維市場的順利發展還亟需行業的進一步規范。
此外,經過兩年的低谷期,中國風能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新增裝機容量16088.7MW,累計裝機容量已經達到91412.89MW,新增裝機和累計裝機兩項數據均居世界。2014年將是中國風電產業發展的“豐收年”,有機構預測新增裝機高達到22GW。
這些機組在三到五年之后,又將為風電運維提供巨大的市場。然而,目前風電機組的運營維護費用不僅有上漲的趨勢,在行業標準尚未確立的情況下,服務質量也大多良莠不齊。
一位行業人士也坦言,畢竟前幾年風電市場發展太快了,有部分風電場是確實存在問題的,這樣看來,風電機組出質保期得有明確的規則,否則開發商和設備供應商很難就出質保期達成一致,這次華能新能源對華銳風電的訴訟請求就主要集中在不退還質保金,但在兩方的博弈中,占優勢的通常是開發商,設備供應商只能妥協,因此需要建立一個第三方標準。
2014年9月底,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有關要求的通知》也表示,質量保證期驗收是風電設備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明確的機制和通暢的信息公開渠道,風電機組不能進行正常質量保證期驗收的現象較為突出,導致質保金無法順利結算,加大了風電機組制造企業的生產經營壓力,暴露出風電市場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為此,國家能源局提出建立質量保證期驗收和爭議解決機制,要求驗收完成后,如機組各項指標均滿足驗收大綱要求,則機組通過驗收,買方應盡快向賣方支付質量保證金。買賣雙方對于驗收結論存在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備技術能力的獨立第三方機構開展驗收工作。買賣雙方應依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驗收結論形成驗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