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為更好的開展2017年襄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襄陽市結合自身情況,現將印發《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
湖北襄陽印發《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
湖北襄陽市政府印發《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清單提到,2017年襄陽市全面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大氣污染方面提到,加強重點行業廢氣整治。湖北華電襄陽發電有限公司3#和5#機組要在7月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機組要在12月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東風汽車公司襄陽熱電廠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前期準備工作。水泥、陶瓷、磚瓦、鑄造、石材加工、硫酸、磷肥等行業實施工業廢氣整治,實現達標排放。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
襄政發〔2017〕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
《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3月14日
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清單
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總體目標是:全市大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6.6%以上,PM10年均值控制在88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值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下(終以省定目標為準)。全市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漢江襄陽段水質穩定保持在Ⅱ類,主要支流水質穩中有升,全市17個考核斷面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88%以上。漢江出境斷面達標率達到95%以上。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斷面。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全面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積極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完成《襄陽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規劃(2016-2025年)》編制和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出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方案并推動實施,切實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根據《襄陽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繼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嚴格環境執法,確保環境安全。
一、扎實開展大氣污染防治
(一)燃煤污染防治
1、嚴格執行控煤政策。全市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持續壓縮燃煤的使用范圍和總量。積極推廣煤炭清潔化利用技術,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禁止直接燃用高灰分、高硫分煤炭,推行、低排放煤炭產品替代劣質散煤[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淘汰燃煤小鍋爐,推動園區集中供熱。2017年6月底前,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注銷手續、不再復用”的標準,拆除全市轄區內長期停用的燃煤鍋爐和棄用燃煤鍋爐;淘汰或改造全市范圍內的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燃氣或熱力覆蓋區域內的燃煤鍋爐應予拆除,改用燃氣或熱力供應。由市注銷有關手續,不再年檢[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2017年12月底前,全市省級以上產業集聚區拆除分散式燃煤設施,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燃料鍋爐供熱[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燃煤鍋爐全面達標排放。2017年8月底前,全市20蒸噸/小時(含)以上燃煤鍋爐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聯網,實時傳輸排放監控數據。10月底前,在用的20蒸噸/小時以上(含)、65蒸噸/小時以下(含)燃煤鍋爐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加強禁燃區管理。各縣(市)要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按照環保部《高污染燃料目錄》有關要求,取締禁燃區內所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嚴禁在禁燃區內燃用散煤、工業廢棄可燃物、生活垃圾、原油、重油、渣油、機油、煤焦油和石油焦。依法排查取締散煤銷售點和型煤加工點。天然氣或熱力管網通達范圍內禁止使用非專用成型生物質鍋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5、加強重點行業廢氣整治。湖北華電襄陽發電有限公司3#和5#機組要在7月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機組要在12月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東風汽車公司襄陽熱電廠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前期準備工作。水泥、陶瓷、磚瓦、鑄造、石材加工、硫酸、磷肥等行業實施工業廢氣整治,實現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6、強化工業堆場粉塵防治。工業企業(含火電行業)的煤場、灰場、渣場、料場全部建成全封閉的儲煤場,散流體采取密封存放,并落實進出廠道路硬化、車輛沖洗、密閉輸送等防塵措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7、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在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一批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對重點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8、重點行業實行錯峰生產。水泥等重點排氣行業按照要求實行錯峰生產[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
9、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表面噴涂業:整車制造企業和有噴涂工藝的重點機加企業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噴涂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根據排放的VOCs的成分和工藝要求,收集噴涂、烘干等工藝產生的VOCs,采用回收技術或銷毀技術對收集后的VOCs進行凈化治理,減少無組織排放。有酸洗磷化工藝的對酸霧進行收集凈化。包裝印刷行業:重點包裝印刷企業要2017年10月底前對印刷、噴繪工藝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實施治理,消除無組織排放,采用回收技術或銷毀技術對收集后的VOCs進行凈化治理。有機化工行業:有關企業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對生產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酸霧實施收集凈化治理,減少無組織排放,廢氣排放達到排放標準[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0、完成油氣回收治理。2017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加油站、油庫、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未實施油氣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和無油氣回收設施的油罐車禁止從事汽油銷售和運輸業務,商務部門暫停成品油經營資質年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11、取締露天噴涂,實施機動車維修廢氣治理。持續開展露天噴涂整治,取締占道作業,要求封閉作業并配備污染防治設施[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分類治理、分批實施”的原則,開展機動車維修行業廢氣治理。全市二類以上維修企業2017年10月底前解決無組織排放問題[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機動車污染防治
12、強化機動車排氣檢測。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同時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對尾氣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13、加強機動車行駛管控。嚴禁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違規行駛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利用機動車電子監控系統對高污染排放車輛實施監控。發現黃標車進入禁行區域依法處罰,切實做好黃標車禁行工作。嚴禁辦理二手黃標車轉移登記業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4、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任務,形成部門聯動、各司其責、有序銜接、互相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5、提升機動車環保管控能力。建設機動車排氣遙感監測系統,提高對高污染排放車輛上路行駛的環保監控執法能力[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16、持續打擊黑加油站。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打擊黑加油站點,防止死灰復燃。加強國五油品供應,保證油品市場穩定[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市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