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舉報”是把雙刃劍 各地權衡利弊需謹慎
江蘇南通崇川區、通州區日前“環保亮劍行動”再出新招:重獎“環保線人”,高獎勵達20000元。兩區環保部門開設多種便捷舉報形式,并對舉報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給予嚴格保密。也可以通過信函、網絡等方式實名或匿名舉報。舉報時應提供企業名稱、地址、違法行為等基本信息。
山東肥城實施環境違法有獎舉報,調查屬實高獎5000元。市民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可立即通過多種途徑向環保部門舉報,若屬實高可獲5000元獎勵。這是山東省肥城市環保局日前出臺的《肥城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的內容。
可以說,幾年來,我國發生的一些環境大案,群眾舉報起了極大的作用。各地環保局也紛紛出招鼓勵民眾積極參與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
環保有獎舉報的意義:
首先,環保有獎舉報彌補了環境執法的短板。
其次,環境有獎舉報有效震懾了存在僥幸心理,妄想偷排、漏排的企業,有力遏制了企業違法排污的行為。
第三,環境有獎舉報通過引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進一步喚起了人們參與環境保護的責任心,增強了公眾的環保意識。
環保有獎舉報的弊端:
首先是公眾對有獎舉報存在一定顧慮,擔心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其次是舉證,舉報人提供的信息材料在很多情況下無法滿足上述要求。
第三,環保專業性強,除了較為直觀的污水直排外,其他像偷排、利用滲坑、滲井排污行為則更為隱蔽,舉報者如果不是對企業排污情況了如指掌,很難發現問題。
環保有獎舉報是把“雙刃劍”
“有獎舉報”是一把雙刃劍,必須嚴格限制范圍,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用不當很可能南轅北轍。
公眾舉報本是一件既可以彌補國家監管力量不足,又可以解除身邊環境污染隱患的好事,但如果“有獎舉報”的濫用,很容易導致社會價值觀扭曲。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本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應當引以為榮的行為。如果把寶都押在“有獎”上,必然把社會價值觀引向“一切向錢看”的歧途,其結果就是“釣魚”盛行,人人自危,溫情不復。
目前我國公民對舉報有所顧慮,重要原因是有關方面對舉報人的信息反饋、嚴格保密還做得不盡如人意。要鼓勵群眾舉報,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鼓勵舉報、保護舉報、信賴舉報,為舉報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