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珠海編制的《無人水面艇近岸水質采樣作業規范》正式發布,將于2023年12月15日起實施,該標準是全省首個規范無人水面艇采樣監測的地方標準,填補了省內無人艇采樣作業規范的空白。
《無人水面艇近岸水質采樣作業規范》(DB4404/T 47—2023)是在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的指導下,由珠海市東部生態
環境監測中心聯合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牽頭編制,廣東省珠海生態環境監測站、廣東中檢源檢測有限公司、江蘇海洋大學等政府、科研、生產、應用單位也一同參與了起草,保證了標準的規范性、科學性、公正性。
在《無人水面艇近岸水質采樣作業規范》中,詳細規定了無人水面艇近岸水質采樣的無人艇技術要求、采樣環境、采樣人員、采樣前準備、采樣現場操作、樣品保存、采樣質量控制、采樣數據記錄和現場作業安全等要求,適用于無人水面艇進行近岸海水以及地表水的水質采樣。
該標準的出臺,將進一步指導和規范基于無人水面艇進行近岸水質采樣的作業過程,確保無人水面艇采樣作業的規范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珠海市屬于沿海城市,市內水域豐富,近岸海水和地表水的水質采樣監測和質量監管工作直接影響珠海市的城市形象。環境水質監管工作任務繁重,尤其是對于涵洞、淺河渠、水庫以及存在復雜情況的危險水域,傳統人工采樣方式面臨較大挑戰,因此水質采樣工作需要根據技術發展采用更為智能更高效率的方式和手段。無人艇已經在國內整個環保行業開展了大量的試點運用,近年來在珠海市環境監測系統中也已經得到了持續的實踐應用。
“為更好地總結無人艇采樣監測技術應用經驗,幫助利用無人艇技術提高水質采樣工作效率和質量,有必要對無人艇采樣監測作業過程進行標準化和規范化。”珠海市東部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劉志超表示。
作為廣東省首個對無人艇采樣監測進行規范的地方標準,該標準的正式實施將更有助于無人艇在水環境日常采樣、監測、環境應急等工作中的規范應用,提高水質監測工作效率和質量,降低人員作業風險,為全省環境監測領域科技化、規范化發展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
下一步,珠海市東部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將聯合相關企事業單位,根據行業實際,開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宣傳,提升環境監測標準的社會知曉率;同時組織開展標準解讀、培訓等工作,保障標準有效實施,共同推動珠海市環境檢測(監測)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文字丨張斯瑋、張傳超
攝影丨張傳超
編輯丨羅潔瓊
原標題:全省首個!珠海制定的無人船水質采樣標準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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