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路線清單,明確專項整治路徑。制定了《蕪湖市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1-2022年時間表路線圖》,明確危險廢物等各行業領域監管職責、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全市共梳理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73家。
二是提升能力建設,有效利用處置危廢。2021年,全市累計新增三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一步提升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能力5.5萬噸/年,危險廢物處置能力1.65萬噸/年,確保危險廢物得到有效處置利用。
開展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綜合收集、貯存、轉運試點工作,建設3家試點單位,危險廢物收集能力共計2.76萬噸/年;出臺了《蕪湖市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綜合收集、貯存、轉運試點管理辦法》,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社會源產生危險廢物收集難、處置貴等問題。
三是部門聯合發力,強化整治工作成效。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聯合開展醫療廢物專項檢查,壓實醫療廢物規范化處置最后一公里;市生態環境局、交通局、商務局、公安局聯合開展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專項整治,檢查相關單位314家;開展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指導服務工作,以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化工和醫藥行業領域為重點,聘請行業專家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擬定《關于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再利用的實施意見》,實現建筑垃圾減量排放、規范清運、有效利用和安全處置;開展礦山、冶金、化工等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對全市納入治理范圍的重點企業實現100%監督全覆蓋。全年累計出動檢查人員1086人次,檢查產廢企業409家,對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處罰。
《關于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再利用的實施意見》中提出要推行分類管理,工程總承包施工單位、裝修裝飾施工單位、拆除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分類處置建筑垃圾,在施工現場應當有顯著的分類區域和分類標志。嚴禁將危險廢物、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各物業企業應建立建筑垃圾存儲、分類、運輸制度,建筑垃圾應交由具備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以及無害化處置。
原標題:蕪湖市強力推動危險廢物安全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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