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普陀區第八輪(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普陀區第八輪(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2021年6月7日區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普陀區第八輪(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經過七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滾動實施,普陀區堅持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統籌推進源頭預防、結構優化、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落實了一批重大政策,實施了一批重大任務、重大工程,區內環境基礎設施逐步完善,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當前,普陀區正迎來“轉型蝶變、崛起趕超”的重要窗口期,將全面開啟新的發展篇章,邁入新的發展階段。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通過實施本區藍網、綠脈、橙圈提升計劃,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特制訂本計劃,即普陀區第八輪(2021—2023年)環保三年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為目標導向,促進“三地一極”和“創新發展活力區、美好生活品質區”建設,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解決一批生態環境瓶頸難題,積極推進本區碳達峰和碳中和工作,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努力描繪“藍網綠脈橙圈”的城市底色和亮色。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源頭防控。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關乎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戰略位置,嚴守生態環境底線,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在轉方式、調結構、增動力中的積極作用,促進產業結構和空間結構調整優化,推動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堅持以人為本,需求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點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市民生活圈人居品質,為公眾提供更加多樣的生態公共空間,通過高質量的生態環境建設,提高城區吸引力和人民群眾的滿足感、歸屬感。
堅持系統治污,綜合協同。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生態系統功能恢復提升為主線,堅持系統思維,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大氣、水、土壤、固廢、生態等治理保護,強化各生態環境要素的綜合協同。
堅持改革創新,多元共治。以改革的思路和辦法持續推動環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創新,提升城市環境治理體系信息化、智能化、協同化水平,推動形成全社會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3年,本區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生態空間規模、質量和功能穩定提升,生態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為加快打造“三地一極”,全面建設“創新發展活力區、美好生活品質區”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生態環境質量穩定改善。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保持在85%左右,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質保持穩定消劣,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完成市下達指標,市考核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不低于50%,水生態功能持續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污染治理能力進一步提高。環境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推進桃浦智創城海綿城市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等重點項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3%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全面依法安全處置。
——綠色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高質量綠色發展,全區單位生產總值綜合能耗、碳排放強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完成市下達目標。加快推進長壽、長風、長征及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重點區域轉型發展,綠色制造體系不斷完善,產業結構和產業能級進一步優化,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廣力度進一步加大。
——生態空間格局持續優化。生態空間質量和功能進一步提升,到2023年,全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0.1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5.70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計),形成完善的公園和開放性綠地體系,打造蘇州河、桃浦河等濱水空間開放格局,增加具有參與度的城市公園規模。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升。高標準、高水平建立健全本區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全民行動體系,初步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安排
(一)水環境保護
推進河湖“藍線水網·岸線生境”提升計劃,打造清潔通透的水系網絡。以“人水和諧”為目標,堅持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三水統籌”,進一步完善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抓好優良水體保護和提升,逐步恢復水生態服務功能,鞏固水環境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地表水水質穩定改善。
1.進一步完善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1)結合桃浦污水處理廠功能調整、桃浦智創城核心區初期雨水調蓄池建設等項目,大力推進初期雨水調蓄工程的配管等配套設施和截污納管工程建設,提升初期雨水調蓄、治理能力,減輕初期雨水對河道的污染。進一步優化泵站運行管理,有效控制泵站放江對河道水質的影響。依據水閘、泵站安全檢測鑒定結果,對真如泵閘、許家浜泵站等更新改造。
(2)加強區內分流制系統二級管網雨污混接的長效監管,建立雨污混接問題預防、發現和處置的動態機制。按相關規定做好通溝污泥的規范處置。大力推進排水管網周期性檢測及問題管網修復,完成“普陀區18個分流制排水系統污水管道維修工程”,對存在結構性損壞的污水管道進行維修。按照市級部門要求逐步推進外部截流井小區實施內部分流改造。
2.加快推進海綿城市試點建設
(1)結合桃浦智創城排水專業規劃和海綿城市建設目標,持續推進桃浦智創城核心區海綿城市試點建設,推進桃浦中央綠地(614地塊)項目建設,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海綿城市示范項目。
(2)聚焦長風、長壽、長征、桃浦、萬里等地區,結合各類新(改)建項目與河道整治工程,深化海綿設施的運用,推進建筑與小區、公園與綠地、道路與廣場、河道與水系的海綿化建設。
3.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及生態修復
(1)在本區已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區內河道的長效監管和生態治理。實施智慧城水系西片水環境整治工程,對李家浜、凌家浜、新開1號河等相關河道開展生態治理。實施長浜、桃浦湖等水體綜合整治及生態治理,對長浜實施整治及改道工程,新開桃浦湖約1.2萬平方米。按輪次對轄區內主干河道實施疏浚工作,按相關規定做好底泥的規范處置。開展桃浦河、中槎浦、新槎浦等主要河道的污染溯源和治理對策研究,為河道監管和治理提供技術支撐。
(2)緩沖水體的非點源污染。結合生態清潔小流域試點建設,實施護坡護岸、清淤清障、人工濕地、緩沖過濾帶、綠化美化等措施,集中連片開展水系生態治理,構建濱岸生態緩沖帶。
(3)加強河道精細化養護,推進河湖景觀生態治理。加強河道保潔、設施養護和水質維護。配合推進“蘇四期”工程,對主干河道實施景觀提升,不斷改善區域內河道及沿岸的整體風貌。
4.強化水環境常態長效管理
(1)進一步壓實河長責任。提升各街道(鎮)河長辦的履職盡責效能,深化落實企業(單位)、小區、公園等自管河湖治水責任,推動河長制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河長履職“三張清單”、河長制督查督辦等工作機制,提高河道管理的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2)強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到2023年,基本完成鎮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原則,啟動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
5.全過程保障飲用水安全
推行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儲水設施“掃碼知衛生”項目,推進小區飲用水衛生安全信息全公開,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二)大氣環境保護
強化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重點聚焦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以產業和交通領域為重點,統籌能源、建設、生活等領域,全面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
1.深化工業企業VOCs污染防治
開展新一輪(2020-2022年)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對納入治理名單的工業企業實施“一廠一策(2.0版)”綜合治理。全面加強對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的無組織排放控制。大力推進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低揮發性原輔料產品的源頭替代。
2.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
(1)加強機動車污染管控。持續推廣新能源車,到2023年,區內公務用車、環衛等領域的新增或更新車輛基本采用新能源車,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在用機動車尾氣治理及排污監管。加大老舊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力度,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基本完成國三柴油車淘汰。強化加油站和企業內部加油站的油品質量監管,嚴格查處油品質量問題。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屬地化監管。
(2)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快國二及以下老舊機械淘汰,根據全市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要求,推進建筑施工類機械的淘汰更新。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柴油機尾氣達標治理,鼓勵機械“油改電”。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注冊和監管過程中的多部門信息溝通和工作合力,強化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檢測和維修制度,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及執法檢查。根據市級部門要求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管。
3.持續深化揚塵污染防治
(1)進一步完善揚塵污染防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的制度和機制,明確各相關單位工作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各街道(鎮)的屬地化監管責任,加強相關評價考核。強化揚塵污染第三方巡查機制。
(2)強化工地揚塵污染治理。確保在建(符合安裝條件)工地揚塵在線監控安裝率達到100%,加強施工工地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執法應用,督促建設項目嚴格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落實揚塵管控措施。拆房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工地內非作業區域裸土全覆蓋。加強各類工地揚塵污染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裝配式建筑的單體預制率達到40%以上或裝配率達到60%以上。
(3)深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規范渣土、散裝物料運輸,開展聯合執法,嚴肅查處“車容不潔、超載、未密閉運輸、不按規定線路行駛、滴漏撒落、無證運輸、偷亂倒”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道路保潔機械化水平,到2023年,全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6%以上。加強道路保潔品質,打造高標準保潔區域。
4.持續加強社會面源管控
健全加油站油氣回收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市級部門要求開展重點行業儲罐油氣回收專項整治。推進汽修行業達標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揮發性涂料。積極推進政府綠色采購,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強化油煙氣治理的日常監管,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
(三)土壤(地下水)環境保護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元管理,落實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有序推進土壤(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安全利用。
1.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和控制
加強企業土壤污染預防,強化企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主體責任。基于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成果,開展高風險企業地塊及工業集聚區、加油站等重點污染源及周邊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地塊污染狀況及健康風險。
2.強化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
(1)健全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制度。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調查評估-修復-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蹤管理制度,加強對受污染場地、敏感目標周邊土地再開發利用的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應及相關規劃許可時序。定期更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
(2)有序開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復。推進桃浦智創城核心區612(059-01、046-02、046-03)等地塊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推廣“治理修復+開發建設”的工業污染地塊修復“桃浦經驗”。建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及治理修復地塊多部門聯動后期環境監管制度,確保土壤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3.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體系
持續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開展工業企業、建材行業企業、渣土運輸行業企業、運輸公司、碼頭等內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滲改造。持續完善城鎮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建設,減少污水管網滲漏對地下水的影響。加強對地下工程建設或地下勘探、基坑開挖等活動的監管,防止建設工程對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據市級部門要求開展各類報廢井的排摸及封井回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逐步實施污染風險管控措施。
(四)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
以“資源化、減量化、協同化”為核心,著力解決當前面臨的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推進垃圾分類提質增效,著力提升各類固廢資源化利用水平。重點圍繞交通噪聲、工地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防治,提升噪聲污染管控水平,營造市民滿意的寧靜城區環境。
1.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
(1)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常態長效機制。嚴格執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強化監管、規范、考核等形式穩定固化全區垃圾分類工作態勢,鞏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和示范街鎮創建成果,推進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3%以上,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維持95%,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2)優化垃圾收集設施服務功能。加強小壓站管理,規范站內廢水排放。完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的分類物流體系建設,規范有害垃圾收運模式。推進居住區分類投放點提標改造,規范設置分類垃圾廂房,打造智能化垃圾箱房,提升垃圾分類硬件品質。推進桃浦濕垃圾中轉站設施建設,合理配置濕垃圾專用轉運設備及泊位,構建完整、健全、合理、充足的收運處體系。
2.完善建筑垃圾全程管控機制
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推進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資源化利用,遵循“單個工地內部消化、多個工地平衡互補、多余部分卸點消納”原則,促進建筑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推進百瑪士地塊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提升裝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強化建筑垃圾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的全過程監管,完善多部門聯合管理機制,加大檢查和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擅自處置、偷亂倒等違法行為。
3.提升危險廢物安全收運水平
持續開展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的督查考核。以汽修行業企業、實驗室危險廢物等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監管。依托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臺,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跟蹤管理醫療廢物的全生命周期,確保醫療廢物應分盡分和可追溯。推進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定點集中收集和規范處置。強化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突發疫情、處置設施檢修等期間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做好隔離觀察點生活垃圾的安全處置。
4.噪聲污染防治
加強固定源噪聲監管,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強化管理,達標排放。加強機動車禁鳴宣傳和執法檢查,降低交通噪聲對沿線居民影響。建立完善建筑工地噪聲在線監測系統,強化夜間時段建筑工地施工審批管理。針對夜間施工、加工經營、廣場舞、KTV等噪聲擾民問題,統籌協調公安、環保、交通、城管和屬地街道(鎮)加強污染防治和矛盾調處。
(五)工業污染防治與綠色轉型發展
聚焦桃浦、長風、真如等重點區域,落實產業準入標準和環境政策,加快推進產業升級和重點區域轉型,推動傳統領域智能化、清潔化改造,加快實現工業綠色發展。
1.持續推進分類分區環境管控
嚴格執行本區總體功能區劃,強化規劃環評,將“三線一單”硬約束作為綜合決策的基礎條件之一。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區域環境質量作為區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堅持“批項目,核總量”制度,提升全區產業園區整體發展水平。以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出的重點行業排污單位為基礎,全面排摸本區排污單位,形成管理清單。
2.持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持續推動產業能級提升,淘汰低效產能,支持低能耗、高產出的四大重點培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在線新經濟”發展,推動高能級產業集聚。按照市級部門要求推進本區產業結構調整,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升級改造,落實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發展。加大對區內環保節能行業企業的扶持力度。
3.持續推進重點區域轉型
聚焦桃浦智創城、真如城市副中心、蘇河水岸經濟發展帶等重點區域轉型升級,落實區域產業發展環境準入、空間布局、污染排放管控等要求,以低碳綠色理念,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空間布局,打造中心城區示范級“普陀樣本”。
4.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造
深入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全面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1-2023年),將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按照市級部門要求推進清潔生產改造。
(六)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推進綠色普陀“點線面”工程,打造綠意盎然的生態脈絡。點上建好老百姓家門口的綠地、公園、街心花園,線上打造縱橫交錯的綠色通道,面上開展片區綠地綜合提升工程,實現“讓綠色走進城區、讓城區融進綠色”,不斷提升市民體驗度、感受度。
1.加強公園綠地提升和建設
(1)推進新建公園綠地30萬平方米。聚焦長風、真如、桃浦、外環公園帶等重點區域的綠地建設,重點推進蘇州河岸線公園、真如綠廊、桃浦中央綠地(614地塊)、金光綠地、常和綠地等新建綠地。其中,真如綠廊聯動周邊綠地空間,形成連續性綠地廊道;蘇州河岸線公園貫通蘇州河左岸濱水空間,與濱河綠道、活力街道相融,激活帶動濱河岸線,形成具有分段特色的濱水活力景觀,成為普陀區蘇河岸線景觀的重要展示窗口。推進長風1-5號綠地、武寧公園、長風公園、外環綠帶與南大地區綠地群改造提升,為市民、游客打造更多休閑空間。
(2)推進掃盲綠地建設。按照市級部門要求,中心城區基本實現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掃盲。抓牢舊區改造、區域功能提升契機,推進盲區綠地建設,實施見縫插綠,建設小型街心花園、街道綠地,打造更多居民身邊的公園綠地,滿足居民休憩需求。
2.推進多層級綠道貫通建設
完善普陀區“市級-區級-社區級”多層級綠道體系建設,推進新建綠道18公里。以綠道布局串聯節點公園,構建公園綠道網絡體系,打通承載市民活動的綠色連續空間,提升市民健康舒適的綠色慢行體驗。結合綠道建設優化植物群落配置,營造豐富多樣景觀,推進林蔭道創建和綠化特色道路建設。
3.推進多元化立體綠化建設
以區級立體綠化專項規劃為指引,完善普陀區“兩軸、五片、七帶、多點”的立體綠化總體結構,推進新建立體綠化3萬平方米。穩步推進以屋頂、墻體、橋體、拉桿、護網等為主的立體綠化。鼓勵陽臺綠化美化,鼓勵結合城市更新進行立體綠化存量改造提升,引導多樣化立體綠化形式,兼顧立體綠化景觀量與質,實現多元增綠。
(七)低碳發展
推進產業能級提升和社會各領域節能降碳,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強化碳源頭減排,探索生態發展新模式。
1.強化重點領域節能降碳
持續推動產業能級提升,淘汰低效產能。加強產業項目源頭管理,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引導采用節能技術,開展能源審計。實施節能項目,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續推進商業、旅游飯店業和其他民用領域、建筑樓宇領域、公共機構領域和交通運輸領域節能降碳。加強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協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2.優化能源結構
推動桃浦智創城等新開發區域建筑分布式能源布局,推進桃浦605地塊2號分布式能源站建設。鼓勵大型建筑樓宇因地制宜采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術。
3.逐步推進碳達峰和碳中和
推進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發展實踐區創建,推廣南梅園低碳示范社區建設經驗。按照市級部門要求進一步推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推進碳達峰和碳中和相關工作。
4.加強宣傳培訓
結合每年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組織開展各類節能宣傳活動。定期組織開展或組織人員參與能源統計、能源計量、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使用等節能降碳相關培訓。
(八)循環經濟與綠色生活
著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技術、產業和新興增長點。結合就近宜居生活圈修補計劃和“十五分鐘生活圈”建設,聚焦“效率提升”,開展系列綠色創建,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1.提高原生資源利用效率
完善提升“兩網融合”體系,進一步拓展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持續探索低附加值類可回收物的回收方法,完善“兩網融合”回收服務點功能,構建分得對、收得來、轉得出的“兩網融合”暢通渠道。按照市級部門要求推進新能源車動力電池梯度利用和回收利用體系建設。
2.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倡導綠色出行。結合“十五分鐘生活圈”建設,完善慢行設施,提高綠色出行比重。積極推廣綠色產品消費。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相關規定,積極推行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結合實施產品品目清單管理,加大綠色產品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中的應用,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鼓勵其他企業自主開展綠色采購。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進真如城市副中心綠色生態城區創建。按照市級部門要求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重點領域綠色創建活動。
(九)深化改革創新與保障措施
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管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企業自治良性互動。
1.完善機制體制建設
(1)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組長責任制、重點項目推進機制、生態環境督察機制。強化落實黨委和政府、各部門和街道(鎮)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充分發揮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依托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平臺,加強部門協同和條塊聯動。將環境質量、環境問題、環境信息與部門責任掛鉤,形成環境質量共同責任體系和追責制度。充分發揮區級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
(2)完善考核評估及督察問責機制。堅持和完善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滾動實施機制,進一步深化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將生態文明建設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相關部門和各黨政一把手的常態化、綜合性考核,確保責任到位。將考核結果與黨政領導的提拔任用掛鉤,加大考核結果的運用,結合環保督察結果、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情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績,完善并實施獎懲機制。
(3)完善環保監管制度。加快排污許可核心制度建設。完善發證審核機制,嚴厲查處無證排污。加強發證后執法監管,強化環境監管、監測和執法的協同聯動,落實排污單位執行報告和自行監測工作,建立與排污許可相銜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機制。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有序推進案例實踐,及時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推進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完善環境監管第三方巡查發現機制,將巡查區域從街面延伸至小區,進一步提升網格化巡查發現能力和水平。加快構建時效性強、針對性強的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長效機制。
2.健全智慧監管能力
(1)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按照市級部門要求推進水質自動監測站的新、改建工作,提高地表水市考斷面的自動監測水平。強化污染源監測技術體系的規范化和標準化運行,提高和完善污染源監測能力。完善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強化污染源數據分析與應用。強化重點行業監督監測,推進“三監聯動”對接工作,提升污染源現場監測能力,開展專項監督監測、專項檢查和“雙隨機”抽查。深化監測質量管理,加強現場監測LIMS的應用,加強樣品保存和運輸環節質量監控。
(2)加強環境綜合執法能力建設。著力構建區-街道(鎮)兩級環境執法工作框架,統籌協調執法管理資源。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落實《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注重“剛柔相濟”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調查、案情通報等協調配合制度。深入推進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及生態修復執行機制。推進利用在線監控、無人機等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檢查。
(3)加強信息化能力建設。推進生態環境“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全面實現生態環境事項全程網上申報,加快普及“不見面”審批和網上服務,持續增強服務能力。依托區城市運行綜合管理平臺,推進各類生態環境數據的匯聚和共享。提高生態環境的監測預警、執法監管和處置應對的能力,提升精準治污、精細管理和科學決策的智慧環保管理水平。
(4)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能力建設。全面實施風險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落實企業風險防控措施,提升企業生態環境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能力。提升全區應急監測綜合能力水平,監測站要具備可同時應對兩起區級響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加強輻射安全管理,推進輻射監管職能落實。
3.推進全社會共建共享
(1)強化環境治理企業責任。嚴格執行企業污染源自行監測制度,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全面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健全多部門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制度。強化企業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推行重點企業環境責任報告制度。鼓勵排污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向社會公眾開放。
(2)強化全社會監督。暢通渠道,搭建平臺,讓公眾參與環境治理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引導公眾積極踐行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通過政務微博、微信、上海普陀網站、有線電視等渠道加強宣傳引導,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充分發揮全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群團和社會團體參與環境治理,充分發揮志愿者服務組織作用,鼓勵開展環保志愿服務項目。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工廠、進機關,積極開展各類環保科普、宣教活動。
原標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普陀區第八輪(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