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了《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針對《指南》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實施重點等問題,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指南》發布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指南》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重要舉措。《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為貫徹落實上述規定,“十三五”以來,我部組織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單位,針對區域、產業和城鎮化等領域的典型政策開展了環境評價研究,同時借鑒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世界銀行和相關組織制定的政策(戰略)環境評價技術指南等,探索形成了適用于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的技術方法、內容框架和成果要求,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指南》,可以為經濟、技術政策的制定者在分析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方面提供參考。
問:《指南》的定位是什么?
答:《指南》是推動政策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影響的技術指引文件。《指南》列舉了適用的政策類型,提出了一般性分析程序和技術路線,提供了推薦性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政策制定部門在開展環境影響分析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補或調整指標體系,選擇或創新技術方法。
問: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的作用是什么?
答:經濟、技術政策關系到一個國家、地區或部門長期發展前景,影響涉及時間跨度大,空間范圍廣,影響類型多樣,政策執行過程中不確定性因素多,可能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的重大影響。《指南》從環境質量、生態保護、資源消耗、應對氣候變化等四個方面構建了較為全面的指標體系,政策制定部門可通過全面梳理重點識別,判斷政策是否存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針對具有潛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的政策內容,分析其影響范圍和程度,預警可能引發的生態環境風險,通過優化政策內容、完善保障措施和制度,從源頭降低生態環境影響,防控生態環境風險。針對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改善環境質量的政策內容,通過提高保障措施和制度的有效性,推動政策落地實施。
問: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是否涉及新增行政程序?
答: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的規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修)定相關政策時應在決策啟動階段開展環境影響和環境效益等分析預測的要求,政策制定主體應將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工作融入政策制定過程。本《指南》僅提供技術指引,不增加行政程序。
問:《指南》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答:《指南》包括七部分內容。一是確定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的適用范圍;二是確定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的工作流程;三是提出政策分析內容及步驟,即政策要素解析,相關政策回顧性分析,政策與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的符合性分析等;四是提出“初步識別”的內容及推薦方法,建議從環境質量、生態保護、資源消耗、應對氣候變化四個方面梳理政策生態環境影響,推薦采用快速、定性分析方法識別政策是否存在重大生態環境影響;五是提出“影響分析”的內容及推薦方法。推薦采用列表法分析政策直接、間接及累積性生態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結合不確定性分析預測存在的生態環境風險;六是提出保障措施及制度分析的內容和步驟;七是明確結論與建議。
問:《指南》推薦采用哪些技術方法?
答: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范圍廣,影響產生的邏輯鏈條長,執行過程中不確定性因素多,難以定量分析。同時,一些政策出臺的周期短、時效性強,需盡快判斷其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或風險,為政策制定和實施提供支撐和保障,因此《指南》推薦采用快速、定性方法開展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在生態環境影響初步識別階段,結合推薦性指標體系采用矩陣分析、檢查表、專家分析等方法,判斷政策是否存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在環境影響分析階段,結合政策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作用方式和受影響區域特點,采用列表法分析政策對各受影響區域的直接、間接、累積性影響及生態環境風險。鑒于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尚無普遍實踐,開展工作過程中可根據政策類型、政策內容和管理需求合理選擇或創新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方法。
問:《指南》發布后將重點推動哪些后續工作?
答:一是組織開展試點研究,形成案例庫。目前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處于初步推廣階段,下一步將選取典型省份、典型政策領域作為試點推動開展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工作,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完善技術方法體系,建立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案例庫。二是持續開展專題研究,提供更為完善的技術支撐。根據政策類型及政策內容不同,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作用機制不同,影響類型和程度也存在很大差異。基于本《指南》提出的一般性程序、技術路線和推薦方法,后續將進一步組織開展專題研究,分析政策生態環境影響機制,研究制定針對不同領域和政策類型的技術路線,提出適用于各分析環節的技術方法,為推動決策機構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更好考慮對生態環境影響提供技術保障。
附政策原文:
《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指南(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的規定,以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強重大決策科學論證、風險評估”“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的要求,為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提供可操作的技術路徑,制定本指南。
1. 適用范圍
本指南主要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組織制定產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稅收和補貼政策、價格政策、貿易政策等經濟、技術政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開展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其他政策制定過程可參照執行。
2. 技術流程
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流程見圖 1。
3. 政策分析
通過解析政策要素和回顧既有政策影響,識別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政策內容。

圖 1 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流程
3.1 政策要素解析
梳理經濟、技術政策的目標、內容、措施及利益相關方。識別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政策內容。
3.2 回顧性分析
分析該領域經濟、技術政策已顯現的生態環境影響,識別造成這些生態環境影響的政策內容。針對新制定的政策,對涵蓋相關內容的現行政策進行回顧性分析。針對調整類的政策,對原有政策進行回顧性分析。
3.3 符合性分析
分析經濟、技術政策與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的符合性。
4. 生態環境影響初步識別
基于政策分析結果,識別政策生態環境影響的方式和類型,判斷是否可能引發重大生態環境影響。
4.1 分析政策生態環境影響作用方式
分析政策生態環境影響作用方式,判斷政策是直接影響生態環境,還是通過影響生產行為或影響消費行為間接作用于生態環境。
4.2 識別政策生態環境影響
從環境質量、生態保護、資源消耗、應對氣候變化等四個方面識別政策可能存在的生態環境影響(推薦性指標參見附錄 A)。
4.3 判斷是否存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
根據政策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程度,判斷是否存在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如存在重大不利影響,要針對產生影響的主要方面開展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如不存在,可不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推薦采用矩陣分析法、檢查表法、專家評估法等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示例參見附錄 B)。
5. 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對識別出的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進一步深入分析,確定影響范圍,開展生態環境影響具體分析、不確定性及風險分析。
5.1 確定政策生態環境影響范圍
時間維度上,開展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應考慮政策實施的全過程,確定是否存在長期影響。空間尺度上,應考慮政策實施后受到直接影響及間接影響的區域,分析政策是否在特定時段對特定區域產生影響。重點分析政策的區域性和流域性生態環境影響,涉及邊境地區的政策應考慮跨界生態環境影響。
5.2 生態環境影響具體分析
綜合考慮政策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作用方式和受影響區域特點,分析政策對受影響區域可能造成的直接、間接和累積影響及其影響范圍和程度(參考附錄 C),其中累積性影響是指政策的某一影響長期累積或與其他影響共同作用對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
5.3 不確定性及風險分析
分析政策內容是否存在不確定性(如政策作用對象界定不明確、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及其可能引起的生態環境風險。分析政策執行是否存在不確定性(如執行中斷、選擇性執行、過激或消極執行等)及其可能引起的生態環境風險。對存在不確定性風險的經濟、技術政策可進行跟蹤分析,根據政策實施所導致的生態環境影響,及時提出優化調整建議。
6. 保障措施及制度分析
梳理政策及配套政策包含的保障措施、政策相關的行業保障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分析現有保障措施及制度在增強政策有利生態環境影響或者減輕政策不利生態環境影響方面的有效性。
7. 結論與建議
在結論與建議中應明確以下內容:
(1)政策是否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
(2)政策實施可能引發的生態環境影響及其范圍和程度;
(3)政策的不確定性可能引發的生態環境風險;
(4)建議優化的政策內容,建議重點加強的保障措施。
附錄 A
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推薦性指標)

注:1.本表為推薦性指標,在使用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補或調整指標;
2.生態環境影響應同時考慮政策實施區域和可能受政策影響的其他區域。
附錄 B
生態環境影響初步識別(示例)

注:1.本表中二級指標可在附錄 A 中選取指標,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補或調整指標;
2.推薦采用專家打分法對不同政策內容產生生態環境影響進行判斷,“+”表示有利影響,“-”表示不利影響,“/”表示不產生影響;“3”“2”“1”分別表示重大影響、中等影響、輕微影響,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分值。
附錄 C
生態環境影響具體分析(示例)

注:1.本表中二級指標可根據生態環境影響識別結果在附錄 A 中選取指標,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補或調整指標;
2.政策造成生態環境影響的方式包括直接影響生態環境或通過影響生產行為、消費行為間接作用于生態環境;
3.政策影響區域包括政策實施區域和可能受政策影響的其他區域。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指南(試行)》有關問題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