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行為的基本狀況,引導和鼓勵公眾主動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在生態環境部與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五部門聯合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一周年之際,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組織開展問卷調查并對外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報告(2019年)》。
調查報告將《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中十條內容與公民生態環境行為逐條進行比照,設計了包括感知、知識、意識和行為四方面指標的問卷方案,面向不同群體集中開展網絡問卷調查,回收有效樣本13086份,范圍覆蓋全國除港澳臺以外的31個省(區、市)。調查發現,公眾普遍認可自身行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在呵護自然生態、能源資源節約、減少污染產生、綠色低碳出行和關注生態環境等5個生態環境行為領域踐行度較高,能夠“知行合一”。其中,近九成受訪者“不購買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動植物或其他制品”,“總是”或“經常”隨手關燈、及時關閉電器電源;超七成受訪者對自身“外出就餐時適度點餐或餐后打包”行為的評價較高;近七成受訪者“幾乎不”或“很少”燃放煙花爆竹;超六成受訪者“總是”或“經常”以步行、騎自行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超六成受訪者“總是”或“經常”關注生態環境信息。這些生態環境行為能具有良好的環境效益,同時降低生活開支、有益健康、操作方便易行。調查顯示,傳統節慶習俗和生活方式中不符合環保理念的行為習慣已發生扭轉,綠色生活方式逐漸深入人心。
調查發現,在綠色消費、垃圾分類、監督舉報和環保實踐等領域存在“高認知度、低踐行度”的現象。其中,超五成(56.2%)受訪者在購物時未能經常自帶購物袋,超四成(45.8%)受訪者認為自己在“選購綠色產品和耐用品、不買一次性用品和過度包裝商品”行為上做得一般,近八成(79.6%)受訪者未能經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贈或買賣閑置物品;近七成(69.9%)受訪者認為自己“垃圾分類”做得較差;超六成(63.0%)受訪者過去三年中針對企業污染采取過監督行動;不到四成(37.6%)受訪者曾為政府建言獻策。調查顯示,在這些方面公眾生態環境行為還有較大提升空間,需從受訪者反映的個人層面、政策制度和平臺渠道等方面入手,有針對性地予以改善。
本次調查是第一次面向全國公民生態環境行為開展的客觀量化摸底,有利于公眾積極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推動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原標題:政研中心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報告(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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