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市場空間前景固然客觀,但同樣遭遇市場重生的困局。有分析稱,市場遇冷背后,暴露的是政府管理機制不同步、法律保障不健全、信息公開不透明、“游戲”規則不完善等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另外 一種聲音則持有相反的觀點,“蛋糕就這么大,什么樣的企業都想往里擠,現在是很多東西沒理清,但預計過不了多久,污泥產業又是一個紅海。”
技術選擇的盲目與茫然,產業政策制定的缺失,招標規則的不透明,讓高達數千億的污泥處理市場亂象叢生。
在污泥產業探索近10年的張虎明,或將暫時告別污泥處理處置產業了,并且短期內似乎并沒有重返產業的打算。由于缺乏有效的商業模式,張虎明無奈的將眼光轉向了相對末端的土壤重金屬治理。
非典期間,生物醫藥學出身的張虎明作為特聘專家,探索出了生物多肽活性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其根本原理是利用培養的生物菌將污泥活化,通過與污泥中的有害物質相互作用使有害物質降解,終的產生可被有效利用的資源。這種技術后來得到西安市科委的認可,張虎明旗下的西安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旋即成為示范項目所在地。
然而,如今,張虎明已沒有當年的躊躇滿志,在談到污泥治理時,卻頗具幾分無奈。
西安聯美的境遇并非孤例,早年已促成的污泥處理項目中,不但一部分中途流產,甚至有傳出政企雙方“互撕”的傳聞。
2011年12月20日,國務院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曾有專家預計,作為污水處理的重要產物,污泥處理處置在2011年持續走熱,成為新的市場熱點。
但5年過去了,市場中的樂觀情緒早已消失的無影無蹤。2015年7月11日,住建部城建司水務處處長曹燕進在2015污泥高峰論壇上表示:“截至2014年底,中國近50%的城市污泥未做到無害化處理。”
市場遇冷背后,暴露的是政府管理機制不同步、法律保障不健全、信息公開不透明、“游戲”規則不完善等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遠未完成的目標
新年剛過,《中國污泥處理處置行業現狀分析與發展前景研究報告(2016年版)》(以下簡稱《報告》)發布。《報告》總結了過去幾年間污泥處理處置產業存在的幾大問題。其中,根據“十二五”當初規劃的目標來看——污泥處理處置產業完成情況很不理想。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建設污泥處理處置量總規模應達518萬噸/年。但根據《中國城市統計年鑒》中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僅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的43.4%,即224.81萬噸/年。
從來源上講,污泥主要分為工業污泥與生活用水污泥。當下,生活用水污泥占據了較大比重,其主要來源于污水處理廠,也就是市政污水。在污水處理的工藝流程中,個步驟是將污水引入沉降池將雜物進行沉降,再將剩余的污水通過過濾、滲透等方式進行進一步處理。終沉降后形成的沉淀物則是污泥。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及重金屬,直接脫水填埋會導致土壤的嚴重污染。因此,早在“十二五”規劃初期,污泥處理產業被提上日程,規定的目標是到2015年,中國重點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它城市達到70%,縣級重點城市達到30%。
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認為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類似于餐廚垃圾生物質厭氧發酵制沼氣、生物柴油、循環流化床焚燒發電、以及類似于張虎明的團隊開發的微生物技術制作活性污泥,將其資源化利用技術都已成為重要的處理處置手段。不過,盡管技術種類眾多,卻掩蓋不了污泥處理處置市場的“虛火”。
就在2月初,一則新聞在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同斌及其微信朋友圈中被不斷轉發,其內容是關于廣東環保廳對政協的一則答復。相關數據表明,廣州近50%的污泥依舊采用了填埋的方式——被丟進了垃圾填埋場直接填埋。在“十二五”規劃中,廣州屬于一類城市,也就是說,與預期的80%無害化處理的目標相差甚遠。
此外,早在2010年,在世界銀行的金融支持下,總投資約7億元,設計對象為200萬立方每天的污水廠產生的污泥,上海白龍港污泥處理廠的消化、干化部分投入運營,這標志著世界上罕見的超大型污泥處理項目徹底投入使用,而它的運營方是上海城投污水處理公司。
然而,在此之后,經過短暫的火熱,污泥處理處置產業迅速回落。自上海白龍港項目之后,國家鮮有大型污泥處理處置項目落成。根據在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和中國水網做的一份調研顯示,北京和上海等城市僅有約50座大型污水處理廠中建設了一批污泥消化裝置,而且污泥處理設施小,甚至近20座都已不能使用。
“現在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做,而是怎么做。目前技術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現在業內都沒有一種特別有效的商業模式,大家都在摸索,所以我們也只是在觀望。”西安聯美總工程師楊坤說。
造成以上現狀的原因很多,但是根據多方位的采訪,幾乎所有被采訪人不約而同地將問題根本指向了不完備的政策上。
行業管理政策的短板
在張虎明看來,“由于污泥本身大量來源于污水,其根本還是市政工程,脫離不了政策支持。所以PPP模式可能是未來的方向。”
從商業角度來看,當下在污水處理廠的投融資和工程建設與運維上逐漸引入BOT、TOT、服務外包、租賃等模式等多種PPP模式,是當下污泥處理處置的主要商業模式。不久前,財政部公布的批PPP項目中,有9個都涉及到了污泥處理。從表面上看,一個新興PPP市場似乎正在興起。
但是,PPP繁榮表象卻難以掩蓋市場虛火,政策上的缺失引發的一系列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甚至由此也曾引發出政企交惡事件。不久前《財經》雜志披露的鵬鷂集團在青海的遭遇則充分反映出企業在污泥處理處置領域的困境。
鵬鷂集團是成立于中國水務領域企業,成立于1984年,在污水處理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2010年,伴隨著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興起,鵬鷂與西寧市排水公司簽訂委托運營協議,獲得西寧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權項目采用的PPP模式,也是也是當時為數不多比較典型的的PPP案例之一。
業內人士分析:“其根本原因來源于簽訂的合同時的標準與當下合同標準有很大不同。鵬鷂集團與政府簽訂污水處理的相關協議時,國家對污水處理的排放標準相對較低,當時的結算方式主要以污水處理量結算,對污泥處理處置也并未提上要求。隨著國家經濟結構的轉型,當地政府對污泥處理排放的各項指標突然提出了要求。”
“原來對于污泥處理處置的費用是地方政府承擔50%,企業如果繼續按原合同協議標準,必定會出現超標排放,污泥處理本身成本還是比較高的,按新要求操作會增加許多成本,但是政府又拿不出這筆錢,讓企業承擔企業就要虧損,企業要是不處理,又面臨被處罰的風險。”這名業內人士補充道。
到了2015年12月16日,鵬鷂集團釋放出消息,由于政企交惡,雙方甚至發生了聚眾摩擦事件,目前西寧市政府已與公司談好條件,準備回購兩個污水處理廠項目,這意味著鵬鷂集團將徹底退出西寧污水處理市場。
“突然提高的標準,企業自己要承擔很多成本,當初的合同里卻沒有規定,所以現在政府不想出這筆錢。”鵬鷂集團一位負責人表示。
如果說突然提高的標準導致雙方合作不歡而散,那么在標準制定上,則又出現了令出多門的怪相。環保部要求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泥時的指標為含水量80%,含固體量20%,此外,還出臺了填埋標準,即含水率不超過50%。但與之對應的是質檢部門也提出的標準——含水量40%,含固體量60%。具體參照哪個標準使從業者面臨很大的困惑。但無論執行哪項標準,對污泥的約束肯定是更嚴格必然提高了企業運營成本,但當下各地政府財政能力、誠信度不一而同,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承擔這筆資金,相應機制并沒有理清“誰”該承擔污泥成本。
“這對企業來說,絕不是一筆小數目。”一名企業負責人說。一般來說,污泥處理的投資建設成本是10-30萬元/噸,運營成本差不多要200-400元/噸。以萬噸污水產生1.6噸干固體計算,噸含固率18%的濕泥折合污水1125立方米。這就是說,如果將填埋稅定位在400元/噸水平上,意味著每噸污水應承擔0.36元的污泥處置費,這一數值相當于目前平均污水處理費0.7元的1/2。在國外,污泥設施投資占污水廠建設成本的40%,處置成本占1/3-1/2,以此比例,我國的污水處理費如果收到1.2元/立方米,應已有了污泥處置的充分保證。然而,在一些污水處理費早已收到此水平的省市,污泥處置費看起來好像還是沒有著落。
相關專家表示:“污泥處置和垃圾發電、厭氧發酵等固廢處理處置方式一樣,需要有兩個支點,一是環境標準,二是處置費。環境標準是規范所有處理處置的游戲規則,處置費就是游戲中的籌碼,兩者缺一不可。”
但可以確認的是,“十二五”期間,污泥處理處置市場的低迷,歸根結底在于政策。而政策的制定者被各種技術、各種利益集團弄得無所適從,因而只能選擇“不作為”。到底什么技術可用,到底多少錢合適,如果連協助制定政策的個別專家教授們都上了某些利益集團之船,那么今日政策的缺失導致的市場的混亂,就是必然的了。其中,對于業主和環保公司大的影響之一,就是技術選擇的盲目與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