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復市場風生水起 系統性頂層設計亟待補全
土壤修復市場風生水起
2015年土壤修復相關政策密集出臺,土壤修復獲政策不斷催化。湖北省日前出臺《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成為土壤污染防治性地方性法規。“土十條”將于年內發布,土壤修復有望在“土十條”的刺激下“十三五”迎來黃金發展期。
值得思考的是,土壤修復在我國正處于發展初期,目前市場規模不到百億。對標海外,假設土壤修復的市場達到GDP的0.3%,對應的市場規模為2000億元/年。考慮對場地、礦山和耕地的三類污染土壤,我國土壤修復的累計潛在市場想象空間可達20.9萬億。
根據媒體報道,“十三五”規劃綱要中100個重大工程項目包括開展1000萬畝受污染耕地治理和4000萬畝受污染耕地風險管理。“十三五”土壤修復整體市場或超過5000億,較2015年合同簽約額21.28億有較大提高,且耕地修復因經濟性問題一直未被市場充分預期,土壤修復板塊政策超預期。
我國土壤修復行業的經營主體主要有環保企業、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環保事業單位。環保企業中多為大型國有企業或有地方背景的民營企業,而外資企業則通過合資路徑積極進入國內市場。總體來說,土壤修復公司表現出一定的區域集中性,區域壟斷特征明顯。建議優選具備區位、技術優勢標的,推薦重點關注永清環保、高能環境、博世科等,同時建議關注東江環保、東方園林、鴻達興業等相關標的。
土壤修復被遺漏的三大關鍵問題
誠然,土壤修復市場想象空間巨大,但需要補充的短板也不在少數。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我國污染土壤修復工作起步較晚。雖然國家層面出臺了一些通知和規范,但對一些關鍵問題沒有涉及。
,多利益主體的存在使責任主體難以確認,造成相互推諉治理責任的困局。在目前責任主體沒有剛性約束的情況下,很多地方政府對當地開展污染場地修復的積極性并不高,而已經搬遷、停產或轉讓的廠地更是難以確定責任人。
第二,缺乏系統性頂層設計,產業化程度低。我國目前沒有建立完備的土壤污染調查、風險評估、檢測技術和環境質量技術標準,污染修復治理后也缺乏長期監測和監管。由于土壤污染治理難度大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和較高的技術門檻,商業盈利模式不清晰,尚未形成良性的產業鏈條。
第三,土地修復耗資巨大。而國內地方資金配套缺口較大,僅靠中央政府財政資金支撐難以為繼。
專家聲音:耕地質量下降土壤修復刻不容緩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緩控釋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萬連步提出,必須嚴格貫徹中央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耕地質量,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體系,促進我國農業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萬連步強調,耕地質量事關我國農業的綠色、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核心所在。一直以來,我國農業領域既沒有全國性肥料協會,也沒有耕地養護協會,更沒有把耕地養護與科學施肥結合在一起的土壤肥料協會,萬連步認為,有必要組建土壤肥料協會,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的行業合力和協調機制,將耕地養護與科學施肥密切結合,形成綜合性的解決方案,推動耕地質量提升與科學施肥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