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廣西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下稱《方案》)要求,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廣西將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減少秋冬季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氣,推動全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力沖刺完成2024年國家下達廣西的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并為2025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開好局打下堅實基礎。
《方案》明確攻堅目標:2024 年 10—12 月,自治區完成國家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各設區市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2025 年 1—3 月,各設區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方案》提出狠抓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強化城市面源精細化管控、全面開展大氣移動源綜合整治、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五項重點任務。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方面,將推動中央大氣專項資金支持的鋼鐵、水泥、焦化等工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實行月調度制度。同時,組織核查并鼓勵支持 65 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相關企業制定并實施超低排放改造計劃。
《方案》強調,要全面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排查整治。對于排查發現使用作弊器偽造排放檢驗數據、冒黑煙出具合格報告、擅自變更檢測方法、合格車替檢代檢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做好線索移交、案件查處,責令相關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限期整改到位。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期間,各設區市每月5日前上報《第三方
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專項整治調度情況表》《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案件臺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各設區市于2024年12月底前形成并上報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強化檢驗機構檢驗數據質量規范化管理,排放檢驗機構上傳至自治區機動車排放檢驗三級聯網系統的數據誤差率(數據項不完整、不規范及不匹配的檢測數與總檢測數的比例)不超過2%,報送延遲不超過5個工作日。
原標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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